招标公告
**省**区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
本招标项目 **省**区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农业农村局、****政府以《****农业农村局关于**区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市农发[2024]81号)、《****政府关于**省**区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自筹资金部分)的批复》(2024-140)(2410-520321-04-01-4225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枫香镇、**镇。
2.2 项目规模: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万亩,主要建设田间道路工程、灌排工程、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工程建设。
2.4招标范围: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原材料质量检测等,并最终向招标人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 质量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移交全部检测资料及报告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采****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②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③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④****财政厅《****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⑤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混凝土、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质量检测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0 月24日 09时00分至 2024年 10 月31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新蒲新区**大****幼儿园职工住宅1号楼12楼)。持单位介绍信或将报名资料上传至****@qq.com后联系罗工137****9230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月5日14 时 00 分,地点为****会议室(**市新蒲新区**大****幼儿园职工住宅1号楼12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要求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851-****1577
****公司:****
联 系 人: 罗群维
电 话: 137****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