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筑材料加工站项目 | **省**市**县巩昌镇河浦山定陇公路以北 | ******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3777.02m2 ,建设1条混凝土生产线,设计年生产混凝土10万m3,建设1座占地面积540m2的封闭原料大棚,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万元,占总投资的2.52%。 | / | 项目施工、运营期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现场设置不低于1.8m高围挡,同时配备洒水车,进行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运营期原料的装卸、堆存均在封闭式原料库内进行,生产线物料搅拌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效率为99%,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相关标准限值。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机械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的搅拌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段,限制车辆速度、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钢材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回收后外售,产生的少量废石、****回收部分用于场内道路的填筑,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填埋场处置;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石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泥渣、废实验砌****填埋场,废布袋、废滤芯和减水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中有关规定,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721 传真:093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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