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万米转动输送链条、500台机械设备及300吨配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98525W | 建设单位法人:付** |
吴新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乾潭镇麻车桥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万米转动输送链条、500台机械设备及300吨配件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乾潭镇麻车桥 |
经度:119.****02674 纬度: 29.****734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7-07 |
建环审批〔2015〕B1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1-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98525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998525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11872U | 竣工时间:2019-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jrqchina.com/index.php?m=Article a=show id=264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40万米转动输送链条、500台机械设备及300吨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9万米转动输送链条、150台机械设备及90吨配件 |
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下料 销轴、滚子、套筒生产过程中的下料工序在切割机、锯床、冲床上完成的,下料过程中无需加冷却液(皂化液),链板生产过程中的下料工序是在冲床完成的,此过程无需冷却液(皂化液)。 ②金加工、冲孔、喷丸 销轴、滚子、套筒生产过程中的金加工工序均在磨床、铣床上完成的,金加工过程需加冷却液(皂化液);链板生产过程中的冲孔工序是在冲床完成,喷丸工序是在履带式抛丸机上完成。 履带式抛丸机工作原理:将工件放入橡胶带滚筒中,操作人员按下“运行”按钮,抛丸室门气动关闭,抛丸清理开始,履带向前运行,工件不断地进行翻滚,高效强力抛丸器将抛丸高速抛射到正在翻滚的工件表面上,工件可完全均匀地得到清理。钢丸通过履带上的溜孔流入螺旋输送机,再将钢丸输送到斗式提升机,经斗式提升机提升到分离器,被分离后存储待用。抛丸结束后,抛丸室门自动开启,履带反转,将工件卸出。因此,该工序无粉尘产生。 ③热处理 本项目整个热处理工艺分为淬火、冷却、除油、回火四个步骤,其中淬火、回火设备采用电加热。 1)淬火、冷却:目的是使过冷奥氏体进行马氏体或贝氏体转变,得到马氏体或贝氏体组织,然后配合以不同温度的回火,以大幅提高钢的强度、硬度、耐性、疲劳强度以及韧性等,从而满足各种机械零件和工具的不同使用要求;是将金属工件加热到某一适当温度并保持一段时间,随即浸入淬冷介质中快速冷却的金属热处理工艺。常用的冷介质有盐水、水、矿物油、空气等。项目淬冷介质采用的是淬火油。淬火油主要成分为矿物油,因而属于石油类物质,其运动粘度不大于38mm2/s(40℃)、闪点不低于180℃,燃点不低于200℃,并配有淬火冷却油池。 具体操作方法:将销轴、滚子、套筒、链板等工件放入淬火炉内,通过高温加热,淬火炉内温度控制在800℃左右,时间为50~70mim。淬火炉前后端为防止空气进入,利用甲醇在前后端燃烧形成火帘,隔绝氧气进入炉内,保证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当淬火时间到后,淬火工件落入50℃左右的的淬火油中进行降温冷却。 淬火冷却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淬火油雾废气,但由于淬火冷却油池内配备间接冷却水管,对淬火油进行降温处理,使其温度远小于闪点,故不会有大量有机烟气产生。项目配备冷却水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少量因蒸发等原因损耗的,需补充少量新鲜用水,日补充新鲜水0.2t。淬火冷却过程中淬火油除少量被工件带走以及挥发损耗外,其余的循环使用。平时淬火油消耗时,适量人工补充。淬火油长时间使用后,由于淬火油与空气、赤热的工件表面接触会产生氧化及热分解,引起老化和变质。检索相关文献资料,快速光亮淬火油在气氛良好的情况下,使用寿命为1~2年;而在气氛不好时,不到半年其光亮性能和冷却性能就明显下降。淬火的老化和变质的主要特征是粘度升高而冷却速度降低,使工件的淬火硬度、淬硬层深度和畸变超标。 2)淬火后除油:淬火冷却后的工件在由输送装置送至回火炉的过程中,利用风力对工件进行吹扫,将附着在工件表面上的淬火油吹落至油池内。 3)回火:表面除油后的工件送入回火炉,电加热到330℃左右,随后自然冷却至室温,整个过程持续时间约2h。回火能使工件的性能、材质得到很大程度的调整,其强度塑性和韧性都较好,具有良好的综合机械性能。 回火后根据工件要求,滚子、销轴自然冷却到常温,链板再经过冷却水槽水冷到常温,项目配1只冷却水槽,介质为**。除少量被链板带走外,其余的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冷却后的工件再进入后续其它工序。 ④中频淬火 本项目生产的销轴在热处理后还需增设中频淬火,中频淬火采用数控感应淬火机床。将销轴放在中频淬火机床内,通入高频交流电后,在工件表面形成同频率的感应电流,将销轴表面迅速加热后立即采用水冷却,使销轴表面层淬硬,且销轴具有较强的抗点蚀和耐磨损性能。中频淬火机床加热的深度为0.5-2.5mm。 中频淬火机床设置水冷装置,冷却水采用冷却塔冷却的方式,冷却水除少量蒸发损耗外,其余的可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补充。 ⑤磨外圆 将热处理后的销轴、滚子、套筒放到磨床上对其外圆进行磨削,磨削过程中需加冷却液 ⑥装配 将加工磨削好的销轴、滚子、套筒及链板在组装车间内装配机上进行组装。 ⑦上油 采用人工喷洒方式,将防锈油均匀地喷洒在链条上。 工艺说明: 1)下料 钢材进厂后,采用剪板机或锯床下料,锯床下料过程中需加冷却液(皂化液),把钢材切割成各种尺寸,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 2)焊接 焊接工艺采用电焊方式。 3)金加工 金加工工序是在车床、铣床、刨床上完成的,该工序无需冷却液。 4)喷塑 本项目喷塑及固化生产线未投建。 5)喷丸 在单钩升降式抛丸机上完成。设备自备布袋除尘器。 6)油漆 项目使用水性丙烯酸面漆,通过电加热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并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油漆车间需配备集气、净化装置,油漆废气、粉尘、焊接烟气等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新污染源)。做好噪声源的消声、隔声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要求,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报废的钢球、金属废渣、废旧原料包装物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废须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置。焊接废料、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行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热处理工序的淬火油池间接冷却用水、中频淬火工序的直接冷却用水、链板冷却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水。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胥溪。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淬火冷却废气、焊接烟尘、金属粉尘、油漆废气和烘干废气。 淬火冷却废气、金属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抛丸金属****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漆废气分别收集后,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接废料、报废的钢球及金属废渣、废油漆渣、废活性炭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油漆桶、抛丸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接废料、报废的钢球及金属废渣、抛丸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委托****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企业已建设2个危险固废仓库,危险固废仓库单独设置,面积约5m2、6m2,贴有危废标识及管理规章制度,地面做好防渗防漏工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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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项目实行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热处理工序的淬火油池间接冷却用水、中频淬火工序的直接冷却用水、链板冷却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水。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胥溪。 | 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排口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淬火冷却废气、金属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抛丸金属****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漆废气分别收集后,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新污染源)。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淬火冷却废气、焊接烟尘、金属粉尘、油漆废气和烘干废气。 淬火冷却废气、金属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抛丸金属****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漆废气分别收集后,经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期间,企业喷漆废气1#处理设施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企业喷漆废气2#处理设施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企业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企业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要求,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报废的钢球、金属废渣、废旧原料包装物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废须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置。焊接废料、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接废料、报废的钢球及金属废渣、废油漆渣、废活性炭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油漆桶、抛丸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接废料、报废的钢球及金属废渣、抛丸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委托****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企业已建设2个危险固废仓库,危险固废仓库单独设置,面积约5m2、6m2,贴有危废标识及管理规章制度,地面做好防渗防漏工作。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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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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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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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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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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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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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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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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