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拟对“****2024年度**农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农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简介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15万元
具体比选详情见第四章。
四、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比选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五、比选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阳光慧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发布。
六、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5日;
上午9:00:00-12:00:00;下午12:00:00-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供应商****官方网站“https://lszy.****.com/”,在“采购信息”栏目中找到相应项目,进行在线报名。
3.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注:获取比选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七、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参加比选的时间)
2024年10月16日10时30分(**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应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
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九、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和比选地点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W3区21楼8-1-2102号
注:本项目为线下开标、评审项目,供应商须提交比选申请文件至上述地点。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凤仪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7-****440
比选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1315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W3区21楼8-1-2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