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渠口镇兴华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审〔2022〕406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渠口镇兴华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设置100 立方米钢筋混凝土蓄水池5座,De110(PE)灌溉管道3000米等;1处观景平台等;****服务中心1座,拆除原址扩建为3层框架结构、单层面积198平方米,室外配建文化健身活动场地510平方米;维修改造**港至兴华村崇福居民点连接道沿线约 60户房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347.64万元;
2.4 招标范围:由**中广****公司设计的《**区渠口镇兴华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工程部分)》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区渠口镇兴华村美丽乡****工程部分)已完成招标,二标段为**区渠口镇兴华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工程部分)。现对本项目的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渠口镇聚民街1号 | 地址: | **市**区**中路51号 |
联系人: | 马晓高 | 联系人: | 邱元晶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5434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3****5345 | 联系电话: | 172****530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