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千工坪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06940XJ | 建设单位法人:滕树明 |
吴安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县千工坪镇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23-Q8423-乡镇卫生院 |
建设地点: | **省****县 千工坪镇 |
经度:109.****88912 纬度: 28.****0646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8 |
州环评(**)〔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8 |
27.8 | 运营单位名称:**** |
124********06940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5MAD2KDC89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4Q185B7Q | 竣工时间:1993-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09nQ5s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开设床位20张 | 实际建设情况:开设床位20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医务人员生活用水、门诊医疗废水及住院废水经院内化粪池(20m3)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凤****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后外排至沱江。 | 实际建设情况:医务人员生活用水、门诊医疗废水及住院废水经院内化粪池(20m3)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凤****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后外排至沱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1435 | 0 | 0 | 0 | 0.143 | 0.143 | |
0 | 0.3355 | 0 | 0 | 0 | 0.336 | 0.336 | |
0 | 0.047 | 0 | 0 | 0 | 0.047 | 0.04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 | 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监测工作由******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28日进行取样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密闭设置+自然通风和喷洒除臭剂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密闭设置+自然通风和喷洒除臭剂 | 监测工作由******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29日进行取样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化布局基础减震、隔音设备、绿化隔离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 | 本项目风机及抽油烟设备均安装在室内,且在安装空调、油烟净化器及风机时,设有防振减震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修工作 | 监测工作由******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28日进行取样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医疗固废要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严格科室分类收集交接、转运操作规程,做好交接、消毒登记,规范收集点标识,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桶和包装袋。对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湘西自治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以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建立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消毒粉包装物、废中药渣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卫生院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消毒剂包装袋、废药渣)纳入城乡同治统一收集处理;医疗废物分类使用不同容器收集,高温高压灭菌及消毒处理,并贴上相应标签,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占地15m2),委托****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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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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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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