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本项目无技术标评审,投标时无需提供技术标。
2、招标文件中无具体评标细则,例如报价基准值的计算准则、报价得分的计算,请明示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请按规定予以延期开标。
回复: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标评审内容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本项目明确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符合规定。
4、电子投标保函如何办理,办理保函平台无法查询项目信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电子保函通过**市公共**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的网址进入,无法查询项目信息
回复:**市公共**建设工程保函平台已处理,可以查询到项目信息,电子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5、关于社保的询疑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请问提供为非****公司社保是否满足
回复:社保缴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投标制作工具二、商务标(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处,是否无需操作无需将pdf版清单上传至此处
回复:投标制作工具二、商务标(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处,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操作。
7、投标制作工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处无法完成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请问是否可以将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的投标总价页扫描件上传至“封面”处。
回复:投标制作工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处,无法完成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的,可以将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的投标总价页扫描件上传至“封面”处。
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2条款中要求工期章节“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要求完成海乡路至金光项目段(约1.2km)、海宝路至**路段(约 3.3km)、金光大道至新滩水源厂段(部分管道约 6km)及新滩水源厂改造的规定工程量,并要求累计完成清单产值不低于 2 亿元。”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1日,截至2024年11月30日仅30天,需完成总投资一半以上的产值,是否时间书写有误。
回复:本条款已取消。
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款中:“现场必须用硬质隔音材料全封闭。”现场全线约20km左右,是否需要用硬质隔音材料进行全线封闭。
回复: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中标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在相关路段设置硬质隔音材料,确保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该项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独报价结算。
10、第三章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2.4.2条款中:“投标人自行考虑红线范围内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工程费用,水电接入点由发包人提供。”能否明确水电接入点具体位置。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红线范围内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工程费用,水电接入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1、第三章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3.1条款中第13条:“发包人提供集中生活临时设施,出租给承包单位使用(水、电、气及日常办公生活用品自备,仅提供房屋)”能否明确集中生活设施位置及内部布局。生活临时设施周边围护、场地硬化、安保等是否需要考虑。
回复:****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生活区(宿舍、卫生间)、场地不需要硬化,水电已接入、空调已配置,办公家具需自行采购,安保、保洁人员需自行考虑。(现场办公区图片详见答疑文件附件)
12、根据招标文件69 / 179页 (16)-2“本项目所有弃置工程外运距离投标人自行考虑,弃置地点需按发包人指定地点堆放”。请明确具体弃置地点,以便土方弃置报价根据运距考虑相关费用。
回复:弃土运距按5km考虑,费用自行考虑。
13、自控系统未提供品牌要求。投标人是否可以自行选择
回复:自控系统品牌须采用一线品牌,具体品牌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在进场前须经建设单位确认且须确保和本工程其他设备兼容、联动。
14、新滩水源厂改造图纸号“.江010520SG-06-D-27”中有视频监控系统,此系统不在清单中。是否不在本工程招标范围内
回复:因图纸配置不详,新滩水源厂改造图纸号“江010520SG-06-D-27”中视频监控系统未编制详细清单,其费用包含在暂列金额内,中标后根据深化后的图纸确定实际费用。
15、根据招标文件47/179,78/179页中,要求“现场必须用硬质隔音材料全封闭”。此项施工内容,在措施费用清单中漏项。
回复:现场硬质隔音材料全封闭应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该项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独结算。
16、为便于合理报价,以及根据合同范本专用条款12.1.2第3条约定,单价调整需通过定额组价后按中标下浮率调整,需了解具体分部分项清单及措施费单价组成,请提供最高投标限价具体组成明细。
回复:本工程不单独提供最高投标限价具体组成明细,由投标人自行组价报价。
17、根据合同范本专用条款12.1.2第3条约定,单价调整需通过定额组价后按中标下浮率调整,请明确中标下浮率计算原则,是按照整个项目计算,还是土方工程、管道工程、水源厂改造工程为单位计算,还是按照具体分部分项清单单价计算,或其他原则。
回复:本工程中标下浮率是按整个项目计算,具体计算公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1.2”中已明确。
18、请明确合同范本专用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采用何种方式调整,并明确后文相应参考文件、界限值、计算方式;
回复: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已明确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方式采用第3种方式。
19、工程图纸规模对应的类别与招标清单文件中的类别不一致,是否可以明确本工程根据《费用定额》中的“工程类别划分”对应为几类工程。
回复:工程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工程类别按《费用定额》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类别自行确定。
20、投标人须知总则中措施项目部分的总价措施项目提出:“同时要求各投标人须根据本企业自身实力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清单费用》中自行考虑上述所有列出及未列出但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项措施项目清单费用,中标后所有措施项目费结算调整方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相关约定。”1)请问若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基础上新增措施项目至单价措施,是否与响应招标工程量清单冲突;2)若不冲突,新增措施项目有无要求;3)新增措施项目计量原则是在项目特征列出还是签订合同后再行约定。
回复:投标人不得自行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费中列出及未列出但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项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1、投标人须知总则中关于环境保护税的描述不一,“暂按 0.1%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市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费用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以及“按****建设厅的(2018)第 24 号文”。以哪条约定为准。
回复:投标人投标时暂按0.1%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市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费用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
22、请对于合同范本中第11条价格调整中材料及人工调整周期及调整结算方式予以明确。
回复:具体见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1.2条中约定。
23、根据合同范本专用条款12.1.2第6条约定,人工工资单价、材料价格及税金方面,“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策发生变化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工资单价发生变化,并由省级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了政策性调整,影响工程造价的,按照以下规定调整工程价款”,需要明确人工单价及材料单价的基准价格文件、调整范围及方式。另上述所说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是否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说明中“材料单价优先执行 2024 年第 8 期《**工程造价信息》**县材料信息价”及“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24〕348 号执行”冲突。
回复:人工单价及材料单价的基准价格文件、调整范围及方式合同中已明确,包括材料价格如何调整执行的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的人工工资、材料信息价描述是招标人编制预算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具体投标价中人工费及材料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自行报价。与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结算时人工工资调整、材料价格调整说明不冲突。
24、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施工组织设计,请问是否可以不上传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回复:投标人投标时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如投标文件制作时技术标栏目需要上传文件,可上传空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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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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