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湖路东段道路项目工程(太行山路-九华山路桩号K0+540-K940)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就**县**湖路东段道路项目工程(太行山路-九华山路桩号K0+540-K940)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县**湖路东段道路项目工程(太行山路-九华山路桩号K0+540-K940);
2.2.项目编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代码:2410-411424-04-01-960389;
2.5.建设内容及规模:**县**湖路东段道路项目工程(太行山路-九华山路桩号K0+540-K94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建设地点:**市**县;
2.7.计划工期或监理服务期:
第一标段:12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9.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505.92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333.12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92683.17元,规费182463.86元,增值税:632931.68元,措施项目费:92094.09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中标价的1%;
2.10.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或网上查询截图),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劳动合同和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或网上查询截图)。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或以上监理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或网上查询截图);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财务状况: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起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15 日上午9时00分。
4.3、投标文件网上解密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 15日11时0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因不可抗力的除外) 。
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5、投标人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版工具箱“电子招标人工具箱(V6.7.0)”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县)》(https://zcggzy.****.cn/****中心网站点击公告中的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
特别提醒:未****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提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https://zcggzy.****.cn/)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5.2、招标文件时间:开始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操作说明书请在**县公共**交易网站专区。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 (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 , 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中心系统2020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1) 开具截至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至2024年11月15 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 开具方式: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https://zcggzy.****.cn/)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1)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至2024年11月14日17:00时截止 (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2) 获取方式: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https://zcggzy.****.cn/)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 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 无效处理,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 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 “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七、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5.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七.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0-****123
地 址:**县工业大道北段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神火大道与雪苑路交叉口西200米**98号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98****9959
监督单位:**县****办公室
地址:**县未来大道中段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0370-****878
2024年10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