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黄鸭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暨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黄鸭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水利局批准,批准文号为宛水许准(2024)16号文,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暨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黄鸭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暨监理
项目编号:****
2.2 建设地点:**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加固、入**改造、岸坡护砌、生态堰改造、沿岸防护林、生态湿地、生态堰、生态步道等建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如有)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施工、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施工标段总工期300日历天;监理标段为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
第1标段:**省黄鸭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2标段:**省黄鸭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一);
第3标段:**省黄鸭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二);
注:具体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补充文件(如有)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不含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3人及以上(含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构成中须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1.3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2、2023)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截图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劳动合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和工资关系);
3.1.5按****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6投标人需出具2021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一天);
3.1.7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等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1.8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9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1.10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第2和第3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4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2、2023)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截图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劳动合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和工资关系);
3.2.6按****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7投标人需出具2021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一天);
3.2.8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9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2.10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11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交易主体信息库-市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市场主体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任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电****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00分至 2024年11月15日0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时间);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3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等情况,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水利厅、**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镇中华路291号
联系人:陈兆坤
电话:0377-****3226 158****87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示范区**街道长江路中达宝城天润苑B区20幢1604室
联系人:汤晓阳
联系电话:183****8808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地址:**县**镇中华路291号
联系人:马权伟
电话:0377-****1998 132****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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