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空调供电线路改造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空调供电线路改造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556.93 (元) ; 第二名:******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549.03 (元) ; 第三名:******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390.85 (元)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报价金额:****556.93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0****2563 地 址:**省 **市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尚迪****公司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28-****7122 地 址:**省 **市 详细地址:**区金府路668****中心1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