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采用****采购中心新媒体帐号宣传推广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新媒体账号宣传推广服务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617.00元(一年)
2.项目内容及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
3.分包情况:一个包段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项目地点:******浩特镇。
6.付款方式:按照采购方的工作安排完成服务的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3)-(6)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记录。
(8)公司具有1年以上文化传媒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及首轮报价表的内容、时间、方式
(一)递交资料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指本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的有效材料;
2.首轮报价表(见附件2)。
备注:
(1)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总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
(2)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表均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3)最终报价表待开标资格审查通过后再提交。
(二)递交方式:
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
(三)递交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5日09: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联系人:梁云,联系电话:0483-****011
业务科室联系人:刘媛,联系电话:0483-****009
附件1:****中心新媒体账号宣传推广服务内容 附件1:****中心新媒体账号宣传推广服务内容.doc
附件2:首轮报价表 附件2:首轮报价表.doc
附件3:最终报价表 附件3:最终报价表.doc
附件4:评分标准 附件4:评分标准.docx
附件4:评分标准.docx
附件3:最终报价表.doc
附件2:首轮报价表.doc
附件1:****中心新媒体账号宣传推广服务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