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处理10吨医疗废物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77500XN | 建设单位法人:刘芳 |
裘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村委陈墩村民组西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日处理10吨医疗废物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2-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砖店镇陈墩村(洪河大坝北100米) |
经度:114.83741 纬度: 32.8240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6-19 |
新环审〔2019〕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77500XN001V |
2019-12-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77500X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金****公司 |
****1722MA3XB6RN9G | 验收监测单位:**金****公司 |
****1722MA3XB6RN9G | 竣工时间:2019-10-21 |
2019-10-22 | 调试结束时间:2019-11-20 |
2019-12-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0-01-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网http://www.****.com/thread-****355-1-1.ht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日处理10吨医疗废物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日处理10吨医疗废物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 | 实际建设情况: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表1中车辆冲洗标准要求,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62号)建议值,满足《恶臭污衆物排放标准》(GB151-93)表2标准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然油锅炉限值。 3、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标准要求,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62号)建议值,满足《恶臭污衆物排放标准》(GB 14554 -93)表2标准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油锅炉限值。 3、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出厂排放量按照总量指标按照氧化硫排放量0.05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23吨/年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出厂排放量按照总量指标按照氧化硫排放量0.05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23吨/年执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96 | 4.96 | 4.96 | 0 | 0 | 0 | |
0 | 0.027 | 0.027 | 0.027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45 | 0.008 | 0.053 | 0 | 0 | 0.053 | 0.008 | / |
0.23 | 0.27 | 0.5 | 0 | 0 | 0.5 | 0.2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调节-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砂滤-消毒-回用)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站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排放标准;pH、BOD5、氨氮三项指标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满足回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设施:1、高温灭菌废气采用高效过滤膜+活性炭吸附装置,2、进出料及破碎废气采用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3、燃油锅炉废气采用8m高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油锅炉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62号)建议值 | 废气处理设施:1、高温灭菌废气采用高效过滤膜+活性炭吸附装置,2、进出料及破碎废气采用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3、燃油锅炉废气采用8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高温蒸汽灭菌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和破碎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标准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限值;燃油锅炉烟气出口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油锅炉标准限值;厂界处无组织废气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 项目采取将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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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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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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