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公司、**世****公司、******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服务中心已由****以澄委 〔2024〕58 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 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 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 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政**澄源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 499014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的承包 工程范围中第(3)项: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901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 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 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 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 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 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 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
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 责令限期改正有关 了,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 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 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 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 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 ****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 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 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 号)文件中涉 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
a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 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 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 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 中标候 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 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 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 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5 00:00:00 至 2024-10-30 23:59:59 通****交易中心:https://ggzy.****.cn:9095/zh/(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 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 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标人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依据《****委员会关于 加强规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8〕
25 号文件精神,不收取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07 08:30,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https://ggzy.****.cn:9095/zh/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前使用 本 单 位 CA 证 书 通 过 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s://ggzy.****.cn:9095/zh/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1-1)。超过 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政**澄源乡双新村,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83****1166,传真:
联系人: 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政**南庄路 11 号 6 楼,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82****1180,传真:/
联系人:肖女士。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cn:9095/zh/
联系电话:0599-****01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市政**胜利街 319 号
联系电话:0599-****767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政****路 8 ****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