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长江流域全覆盖水监控系统建设监控预警中心和中心机房改造工程长江流域全覆盖水监控系统建设监控预警中心和中心机房改造工程(HBSJ-202404QG-020005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长江流域全覆盖水****预警中心和中心机房改造工程长江流域全覆盖水****预警中心和中心机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10-25 00:0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江流域全覆盖水****预警中心和中心机房改造工程长江流域全覆盖水****预警中心和中心机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长江流域全覆盖水监控系统建设已由中华人民**国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长江委大院防汛科技楼 建设规模:监测感知体系建设、管控应用体系建设、专题研究3部分。监测感知体系建设包括站网监测能力建设、视频监视系统建设、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在线信息填报采集能力建设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等5方面内容。管控应用体系包括数据**体系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管理与决策应用建设、骨干网络优化提升、计算及存储系统建设、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中心改造等7方面内容。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中心改造:改造面积共约 866.56 平方米,分3 层。主要内容为拆除工程、结构加固、一般土建工程、内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照明配电工程、电气消防工程、电气增容改造、弱电工程等工程内容。 2.监控预警系统建设:****中心购置及安装监控预警系统,包括显示子系统、分布式控制子系统、会议子系统 无纸化会议子系统、会议音频子系统、集中控制子系统、专用坐席操作台及辅助设施等的购置和安装工程内容。 3.C区机房环境建设:主机房、电池间环境建设,其中,主机房改造面积约 160 平米 (含走道 40 平米)、电池间改造面积约 323.95 平米。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安装 2 项工程。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机房装饰工程、机房新风系统、机房照明及防雷接地系统、机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房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购置安装包括机房供配电、模块化机柜、综合布线、安防及动环监控系统购置及安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 合同估算价:1915.34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1****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2.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合同额超过1000万元的信息化类似业绩和合同额超过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改造类似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所占份额以在该业绩中的实际分工额度为准。4.信誉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单位是否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截图”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由投标人在信誉声明中自行承诺。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4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⑥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近年财务状况(3.5.2项):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3.5.3项):“近年”指近三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 是指①信息化类似业绩指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信息化系统设备设施建设、或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②建筑工程改造类似业绩指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3)近年诉讼及仲裁情况(3.5.5项):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4)如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4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⑥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30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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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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