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塘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程一期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黄花塘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程一期已由盱****办公室盱审批(经)〔2024〕01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城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花塘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程一期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县黄花塘镇。
2.1.2建设规模:黄花塘镇茶厂、新铺村、张洪社区、千颗柳村共4个村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个,千颗柳村、茶场村、新铺村、张洪社区、莲塘社区、大字营村等6个村居铺设污水管道约16.8km。
2.1.3合同估算价约949.77299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黄花塘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程一期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序,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
2.3 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 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 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数字人民币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 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 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2 年10月1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5投****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3.6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7在评标阶段,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49.****.6:17001/Website/#/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 2024 年10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 CA 证书办理点:**市**路 16 ****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6058、189****9236;QQ:****927750。
4.4具体办理详见**市公共**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cn/fwdh/00500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市公共**交易网**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0月28日上午09:0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ggzy.****.cn/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授权委托书 |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被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明 | 被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上传企业诚信库链接为准)。 |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链接为准)。 | ||
项目经理要求 | 投标项目经理具备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上传至网上诚信库链接为准)。 | ||
劳动合同 | 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上传诚信库链接为准)。 | ||
社会保险 | 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4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扫描件上传诚信库链接为准)。 | ||
承诺书 | 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1.5承诺书格式。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在评标阶段,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49.****.6:17001/Website/#/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
说明: (1) 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2)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上予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间应当与**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间一致,不一致的以**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间为准。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入围 | ||
评审标准 |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注: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20家,则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20家时,评标入围方式直接确定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8% ; 方法四:□K取值为: ;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 ABC合成法。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2.3.4 | 施工组织设计 | 本项目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
2.3.5 | 有效投标人 | 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后审的)、初步评审合格、进入详细评审未被废标的投标人。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城市****公司
地址:**县黄花塘镇、**县山水商务大厦23楼
联 系 人:王生兵
电 话:0517-****00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山水商务大厦
联 系 人:花萌
电 话:0517-****3766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