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乳化沥青代加工项目。
1.2项目概况:根据沈海高速扩建项目乳化沥青使用需求,同时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就沈海高速扩建项目完成生产周期内乳化沥青代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服务时间以沈海高速扩建项目使用乳化沥青需求截止时间为准。预计使用租赁设备生产普通乳化沥青2000吨,改性乳化沥青25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3最高限价:162.25万元(不含税),其中普通乳化沥青不含税单价:305元/吨,改性乳化沥青不含税单价:405元/吨,总价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计算单价为准。
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1.5标段划分:一标段。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能力。
2.2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www.****.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3.2地点:**市海天一路海印蓝湾沿街****二楼招标部。
3.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章/亲笔签名、单位公章)。
3.3.2营业执照。
3.3.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四、纸质投标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时00分(**时间)
4.2递交地点:**市海天一路海印蓝湾沿街****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时00分(**时间)
5.2开标地点:**市海天一路海印蓝湾沿街****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高新区高新七路电子信息产业园8号研发楼
联 系 人:崔浩、夏瑜
联系电话:0633-****212
7.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海天一路海印蓝湾沿街****二楼招标部
联 系 人:牟君
联系电话:063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