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府东路与黄兴大道节点互通工程设计(含可研)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 | 湘府东路与黄兴大道节点互通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相关公告 |
各投标人:
湘府东路与黄兴大道节点互通工程设计(含可研)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我公司作为潜在投标人,在认真研究了贵单位发布的湘府东路与黄兴大道节点互通工程设计(含可研)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后,发现几点可能对项目投标产生影响的疑问,特此提出质疑,恳请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能予以澄清或调整。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规划条件书中”第五点说明部分第3条描述:本规划条件书有效期两年,逾期自行失效。而规划条件书最终落款日期为2022年8月2日,距今已超过两年,因此此规划条件书已经失去时效性。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湘府东路-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图-2022-7-4-14:23(18768)调查红线”中红字说明部分第四行描述:本图可以作为依据的规划控制要素为:道路及绿化控制线、橙线(轨道交通)、绿线 仅作为参考的为:蓝线,此处表述模糊;其次本附件中未显示建设地点两厢用地情况现状,这将对桥型选择有影响,进而影响技术文件,请补充建设地点两箱用地情况图。
鉴于上述情况,恳请贵单位在收到本质疑函后,能对以上问题进行正式回复,感谢为盼。
答:1、本项目规划条件书正在办理,投标阶段可参照现有规划条件书编制投标方案;2、规划依据图****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参考文件,各类控制线以规划依据图注释为准,本项目两厢用地规划详见下图。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1.4.1投标人资格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费不少于10000 万元的市政桥梁工程设计业绩。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类似工程业绩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2024 年 10 月 18 日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不少于 14000 万元的市政桥梁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1 分,最多计 2 分。如若资格条件的业绩同时满足第三章2.2.4中资信评分表中的加分条件,是否该业绩能作为加分业绩加分
问题3、资格条件的业绩满足加分业绩时,能否既作为资格业绩又作为加分业绩使用。
问题2-3答:资格条件的业绩须满足加分业绩才可以作为加分业绩使用。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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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