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0月25日,我局拟对****“装配式钢结构件生产线改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993
电子信箱:wsxhbjjdglk@ji.****.cn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邮编:272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装配式钢结构件生产线改建项目 |
****开发区(宁民路与新世纪路交汇处向东100 米**) | **** | **智诚****公司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开发区(宁民路与新世纪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8607.81m2(不新增用地)。本次改建对现有“10000t/a钢结构件加工项目”进行改造,新增“喷漆-晾干房”,喷漆次数由“现有喷1遍漆”增加为“喷2遍漆”,喷漆面积:21300m2,第1遍漆涂层厚度:60μm,第2遍涂层厚度:45μm”。 | 1、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 1 套中 央集尘器处理后通过 P1 排气 筒(高 15 米)有组织排放, 排放口编号:DA001 排放口;抛丸废气经 1 套脉冲式滤芯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P2 排气筒 (高 15 米)有组织排放,排 放口编号:DA002 排放口;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漆雾及 有机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 置 ”处理后通过 P3 排气筒(高 15 米)有组织排放,排放口 编号:DA003 排放口;新增的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 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新增的“干 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装置 ”处理后通过新 增的 P4 排气筒(高 15 米)有组织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4 排放口;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厂区化****园区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音:车间合理布局,通过采取隔声 和减震措施 4、固废:油性漆空包装桶、油漆稀释剂 空包装桶、油漆渣、废活性炭、 干式漆雾过滤器产生的废过 滤器(含漆渣)暂存于危废间,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 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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