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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济兖自然资告字[2024]29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总价增价幅度 (万元) | ||
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兖土2024-52号 | 龙桥街道、**路以东 | 36771 | 居住用地 | ≤1.8 ≥1.2 | ≤25% | 70 | 13905 | 6955 | 10 |
兖土2024-57号 | 龙桥街道、九州路以北 | 住宅97837 | 商住用地 | ≤2.2 ≥1.0 | ≤20% | 住宅70 | 39340 | 19670 | 10 |
商业3025 | 商业40 |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及其他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按照相关规****公司。(居住用地不允许自然人申请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2日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cn:4430/)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草本)、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挂牌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2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为保证资金及时到账,请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缴纳)。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济****服务中心****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兖土2024-52号:2024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4日9时30分;
兖土2024-57号:2024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4日9时35分.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兖土2024-52号、兖土2024-57号地块需配建不少于30平方米/100****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社区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少于30平方米/100户标准的养老服务用房,每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少于10个托位/1000人标准的托育服务设施,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具体规划指标和相关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及附件)。
(二)兖土2024-52号、兖土2024-57号地块装配式技术建造标准按照****建设局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执行。
(三)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附件并自愿受其约束,愿意在约定时间内接受土地,不对土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咨询。本次挂牌宗地为现状出让,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挂牌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书》。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在济****服务中心****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账****银行收取,成交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网上交易系统操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服务中心****中心联系,竞买申请人申请CA认证请CA网上营业厅(https://caukey.****.cn:4430/)自行办理。
(五)地块成交后,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出让价款。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提供相关完税证明的,可同步申办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办证”。
(六)在土地挂牌成交后5日内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未尽事宜详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cn:4430/)。
(八)我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市**区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楼
联系人:赵女士、郭先生
联系电话:****:0537-****906
济****服务中心****中心:0537-****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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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