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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群村地段**大道旁厂房(配套13565.96平方米空地)租赁及**区、**区共8宗物业整体打包租赁 | ||
GJB2024-179 | ||
**区、**区共8宗物业整体打包租赁 | ||
正常公告 |
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区、**区共8宗物业整体打包租赁 | 组织方: | ****交易中心****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2024]082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9-23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4-179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10-11 10:00:00 |
底价(万元): | 6.237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9.5621 |
报价幅度(万元): | 0.06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11 09:00:00 |
成交时间: | 2024-10-11 10:00:00 | ||
成交人: | **** | 成交价: | 6.2372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位于**区、**区共8宗物业整体打包租赁,建筑面积合计5766.87平方米。其中位于**区**镇新大街**路88号,无国土证,有房产证;位****加油站****花园1层),无国土证,有房产证;位于**市龙峰科肚17栋西单元楼下梯间和单车间大门入,无国土证,有房产证;位于**市下角江边路19****总站)、**市下角江边路19号(2宗)、**市下角江边路16号,共有国土证,均无房产证;位于**市**区水口老圩镇惠横公路边国土工业区第七号厂房,有国土证,无房产证。本次租赁标的8宗物业均为普通装修,交通便捷,接近商业圈,外部配套设施齐全,使用情况为**市**区水口老圩镇惠横公路边国土工业区第七号厂房租赁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止,其余标的租赁期限已届满,原承租户仍在使用中。 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截止**市惠****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租公告,仍拖欠**市惠****集团有限公司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未按**市惠****集团有限公司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被**市惠****集团****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本次租赁标的中**市**区水口老圩镇惠横公路边国土工业区第七号厂房租赁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止,其余租赁标的租赁期限已届满但承租人仍在使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19.5621万元。 (四)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内经营酒吧、KTV,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及出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五)竞得人享有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六)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七)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前****交易中心****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交易中心****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八)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共5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物业现场移交确认书》日期起计算;自租赁期限起始日起每三年租金标准在前三年的基础上递增10%,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五年的每月租金按前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赁标的由原承租户继续承租使用,待租赁期限届满由委托方收回该物业后再交付给竞得人,交付前不计收租金,其租金从合同约定的月租金中扣除,其租金为评估价格×溢价率,评估价格为3.36万元,溢价率=成交价/公招底价。该物业自交付之日起正式计租,租赁期限不顺延。 (九)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十)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不含空调、设备等可移动物),如未通水、电的房屋、厂房,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消防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一)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标的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十二)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标的相关设施完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由委托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其他非主体结构的维修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排污排水管道及化粪池和房屋的门窗等损坏等维修。 (十三)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政府就有关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县****政府征收或征用租赁场所,导致委托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委托方、承租方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做好索赔工作,土地及建筑物的补偿归委托方所有,承租方的经营损失补偿、搬迁费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租赁期间自行建造的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十五)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项下的个别房屋可能存在破旧、设施不完善、水电不通、漏水等情况。竞价人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价人已亲自实地看样,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https://cqjj.****.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管理局 ****交易中心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管理局 ****交易中心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2-****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