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2024年******加工品牌红双喜烟用白卡纸采购项目(项目估算额约950万元)进行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开标时间
1.项目名称:2024年******加工品牌红双喜烟用白卡纸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下午14点00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内部公示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下午14点30分
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第6评标室(**市郑东新区**路31****广场B座5层)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价(不含税):6858.68元
供货期:招标人订单下达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执行,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合同期限:两年;合同履约期间,如遇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自行中止,双方因此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单价(不含税):6532.58元
供货期:招标人订单下达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执行,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合同期限:两年;合同履约期间,如遇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自行中止,双方因此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单价(不含税):7389.38元
供货期:招标人订单下达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执行,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合同期限:两年;合同履约期间,如遇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自行中止,双方因此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单价(不含税):7270.00元
供货期:招标人订单下达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执行,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合同期限:两年;合同履约期间,如遇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自行中止,双方因此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宛**东关街道**东路6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公司
联系地址:**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9层
联系人:王宝宝、王晓花
电话:/
电子邮件:/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