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漳自然资示字〔2024〕8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4年9月25日拍卖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 | 地块位置 | 芗**瑞京路以北、三湘江以南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935056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15300 |
受让单位 | ****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地块 编号 | 2024P11 | 地块位置 | 西环城路以西、横三路以北 | 土地用途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3.334495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16010 |
受让单位 | 漳****公司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地块 编号 | 2024P13 | 地块位置 | **市芗**金峰中路以东、规划北仓路以南、规划金岭路以北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8.0117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46900 |
受让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地块 编号 | 2024P14 | 地块位置 | 芗**金峰中路以东、规划北仓路以北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5.070799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33800 |
受让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地块 编号 | 2024P15 | 地块位置 | 芗**博学路以西、规划北仓路以南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5.678975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33000 |
受让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地块 编号 | 2024P16 | 地块位置 | 漳码路以北、诚南养护院以西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3.438198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23210 |
受让单位 | ****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地块 编号 | 2024P17 | 地块位置 | 房金大道与圆梦大道交叉口西侧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3.844228 | 出让年限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成交价 (万元) | 12690 |
受让单位 | **高新区圆创****公司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土地使用条件 |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2014〕169号文规定执行) | ||
备注 |
二、公示期: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新浦东路137号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电话:0596-****826
联 系 人:陈女士、魏女士、林女士
****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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