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社区****中心及养老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社区****中心及养老院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区华大街道南埔山片区改造规划用地A-05地块(2022-22号储备用地)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五、项目概况:
******社区****中心及养老院建设项目选址于**市**区华大街道南埔山片区改造规划用地A-05地块(2022-22号储备用地),总投资23800万元,用地面积9308m2,总建筑面积约21262.44m2,拟规划建设1****中心及养老院楼、1栋发热门诊楼及配套公共设施,主要设置门诊、急诊、影像科、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口腔、检验科、功能检查、中医康复、手术室、ICU等医技各功能区。****社区****中心新增住院床位92张,养老院床位39张。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检验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与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医疗废水(门急诊废水、病房废水、医务人员废****处理站处理达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排放参照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后,废水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
****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等,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设备噪声、进****医院内就诊、医务等人员的喧哗声。项目运营过程北侧场界临近华园南路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余侧场界执行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中草药残渣、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还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格栅、****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七、公众参与情况
无。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6087
地址:妙云街160****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