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0:30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4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09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莆美镇政通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林 0596-****9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芗**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号楼1802B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杨 0596-****099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项目联系电话:0596-****0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县莆美镇政通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林 0596-****9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杨 0596-****099
代理机构地址: **市芗**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号楼1802B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协商保证金 |
1 | 1-1 | 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 | 1项 | 110000 | 否 | 11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 |
2 | 2-1 | 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 | 1项 | 110000 | 否 | 11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 |
3 | 3-1 | 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 | 1项 | 110000 | 否 | 11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 |
4 | 4-1 | 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 | 1项 | 110000 | 否 | 11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 |
2、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包1 | 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 | **** | **省**市芗**胜利西路152号新闻大楼第十层 |
包2 | 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 | **东****公司 | **市华林路84号**日报附属楼6楼 |
包3 | 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 | **闽****公司 | **省**市**区田安南路536号五层南侧及中南侧 |
包4 | 网站及报纸宣传服务**项目 | ******公司 | ****门市**区厦禾路820号2002室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通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采购文件第二章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承诺,若发现未如实承诺的(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仍提供《承诺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上****管理部门处理。 |
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通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采购文件第二章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承诺,若发现未如实承诺的(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仍提供《承诺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上****管理部门处理。 |
包: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通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采购文件第二章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承诺,若发现未如实承诺的(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仍提供《承诺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上****管理部门处理。 |
包:4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通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采购文件第二章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承诺,若发现未如实承诺的(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仍提供《承诺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上****管理部门处理。 |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芗**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日**时间下午14:30时之前,将响应文件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省**市芗**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标记规定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6、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年11月1日**时间下午14:30时;**省**市芗**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
7、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4.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