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559110Q/2024-14745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批复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标 题: | ****关于**省**市小型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珲发改审批〔2024〕14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25日 |
珲发改审批〔2024〕149号
珲****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省**市小型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珲农饮办〔2024〕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公司关于《**省**市小型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吉农科技评字[2024]第140号),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水**有效合理利用能力,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经济。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
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省**市小型引调水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
**市三家子乡、英安镇、**街道、板石镇、马川子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由规模化供水工程(城乡一体化工程)及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组成。
规模化供水工程拟建泵房7座;配水主管道总长度为117124米,其中检修井206座、排气井73座、排泥井74座、水表井42座、球墨铸铁管(DN600)935米、球墨铸铁管(DN500)12799米、球墨铸铁管(DN400)2432米、球墨铸铁管(DN350)3626米、球墨铸铁管(DN300)2365米、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DN280、PN2.0MPa)2338米、PE管(DN280、PN1.6)3273米、PE管(DN250、PN1.6)9567米、PE管(DN200、PN1.6)2236米、PE管(DN180、PN1.6) 1556米、PE管(DN160、PN1.6)7306米、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DN140、PN2.0MPa)238米、PE管(DN140、PN1.6)13541米、PE管(DN125、PN1.6)11122米、PE管(DN110、PN1.6)17172米、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DN90、PN2.0MPa)1115米、PE管(DN90、PN1.6)210237米、PE管(DN75、PN1.6)4米;入村远传水表(DN100)29套、立式离心泵(250SGL630-32-75/4)2套、远传变频控制柜(K002QB-75M)1套等。
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配水管道总长度为18832米,其中检修井13座、PE管(DN110、PN1.25)403米、PE管(DN90、PN1.25)1617米、PE管(DN63、PN1.6)2280米、PE管(DN32、PN1.6)7372米、PE管(DN25、PN1.6)7160米、检修阀(DN110)5套、检修阀(DN90)15套、检修阀(DN63)16套、检修阀(DN32)10套。
五、建设期限
28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0522.37万元。其中部分申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其余资金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珲****领导小组****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应急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2024年10月24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省**市小型引调水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 202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