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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省**市**市**镇联合村仓储库建筑物及土地 | ||
311.017806万元 | ||
中国**省**市**市 | ||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 0755-****1066 | ||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位于**省**市**市**镇联合村仓储库建筑物及土地 | ||
- |
否 |
是 |
否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 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标的资产均是经司法拍卖后企业接收的资产,企业接收资产后尚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买卖双方在本次交易中所产生的一切交易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 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质量、状况等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 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 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5、该标的以现状为准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现场查看标的实际情况。 6、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兴评报字(2024)第0950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表。 7、标的资产处于租赁期,租赁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止。 |
二、转让方简况
九三集团(**农****公司 | ||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集团有限公司 | ||
其他 | ||
**** | ||
2024-06-03 | ||
批复 | ||
关于闲置资产转让申请批复的函(资产部函〔2024〕5 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次性付款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6.****银行转账方式****交易所结算账户。 ****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交易所****公司 账 号:6325 05928 开 户 行:****银行****科技园支行 7.****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8.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9.受让方****交易所通知要****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0.在受让方按资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完全额转让价款、办理完成产权所有人变更后的5日内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产权所有人变更期间为30个日历天,自交易标的交接日起计算。产权所有人变更超期的,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自交易标的的交接日起,受让方应承担与交易标的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11.标的房产已出租,按现状销售。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具备购房资格的租户如需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交易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按公告要求交纳全额保证金,****交易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1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9时至16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8****1188。 |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
是 | ||
是 | ||
500000元 | ||
1.挂牌截止日21:3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
四、信息披露期及其他披露内容
自公告次日起15个工作日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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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提示
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