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城南片区小徐未来社区安溪以南区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以南区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表于 2024-9-4 17:11:10 |
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的******以南区块位于**省**市云**元和街****人民医院东侧,**南侧,仙宫大道西侧,**街北侧;根据《******以南区块红线图》确定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210420.71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78994°,北纬28.108183°。地块内包括****区块CN02-03-07地块、CN02-03-08地块、CN02-03-10地块、CN02-03-14地块、CN02-03-17地块、CN02-03-25地块。 地块历史涉及农用地、山地和道路用地,历史上存在过小徐砖瓦厂、云**世兵砖瓦厂、云通汽修厂、水泥砖瓦厂、****加工坊、夜宵大排档、废品回收站等,目前地块内西北侧CN02-03-07地块内存在堆土(****人民医院扩建病房地基土),CN02-03-08地块内堆放有少量红砖、木材,CN02-03-25地块内云**世兵砖瓦厂堆存有红砖,中部为云**城南污水管网优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办公区,云通汽修厂未搬迁,其余区域为农田、山体和空地。本调查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小徐村村集体,现任土地使用权****办事处(2022年7月左右被收储)。根据《****社区地块控规调整方案》(2022年6月)规划文件显示,本调查地块内相关区块未来规划涉及二类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2/B)、商住用地(B/R)、医疗卫生兼容社会福利用地(A5/A6)。 2、监测点位布设 本此初步调查采样监测的范围为******以南区块红线范围内,同时结合该地块历史情况、现场周边现状条件,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随机布点法进行布点。在地块内共布设38个土壤柱状样检测点,6个土壤表层采样点,13个土壤快筛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监测点,现场共采集并送检地块内土壤样品127个,对照点土壤3个,现场土壤密码平行样15个;共计划布设14个地下水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点,其中所有地下水点位均已钻探至全风化粉砂岩且按原计划建成地下水井,但经现场约1周时间观测,9个地下水井均无回水,无法采集地下水样品,其余地下水点位共采集并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1个,现场地下水密码平行样2个。在地块内布设1个地表水/底泥采样点,地块外2地表水/个底泥采样点,现场采集并送检地表水样品3个,底泥样品3个,地表水密码平行样1个,底泥密码平行样1个。 3、地块检测因子 (1)土壤/底泥/参照点样品 ①常规检测因子: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确定的45项基本项。包括: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和镍);挥发性有机物VOCs 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②其他特征污染因子:pH、氟化物、石油烃(C10-C40)。 (2)地下水/参照点样品 ①常规检测因子,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地下水常规35项指标: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 ②其他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并[a芘。 (3)地表水样品 ①常规检测因子,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②其他特征污染因子:耗氧量、石油烃(C10-C40)、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并[a芘。 4、评价标准 土壤/底泥评价标准:本地块内相关区块未来用地类型涉及二类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2/B)、商住用地(B/R)、医疗卫生兼容社会福利用地(A5/A6),因此本项目土壤及底泥检测指标主要依据《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筛选标准进行调查评价,对于未包含的特征指标氟化物采用**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标准进行评价。 地下水评价标准:本地块所在区域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且暂无开发计划,因此本项目地下水检测指标主要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作为主要参考评估标准。对于未包含的特征指标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主要参考**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地表水评价标准:本地块所在区域不属于集中式生活****自然保护区,因此针对本地块内/外地表水主要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量标准限值作为主要参考评估标准。其他特征指标与地下水评价标准一致。 5、调查结果分析 (1)土壤/底泥 本调查地块快筛点、土壤柱状样品点、底泥样品中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总氟化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 本地块地下水中检出色度、臭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氯化物、挥发酚、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碘化物、六价铬、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酸盐、氟化物、铝、铁、钠、锰、铜、锌、铅、汞、砷、硒、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指标,其中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Ⅳ类标准,由于浊度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且本地块内地下水无开发利用计划,因此无需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Ⅳ类标准;特征指标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浓度低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3)地表水 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石油类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限制值,其余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限制值。除总氮外,其余指标均未出现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筛选值。其他特征指标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并[a芘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Ⅳ类标准或《**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6、结论和建议 综上,******以南区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作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2/B)、商住用地(B/R)、医疗卫生兼容社会福利用地(A5/A6)的开发使用要求,因此针对******以南区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于本次初步调查阶段,无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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