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县大型集镇****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洪溪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县大型集镇****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洪溪段)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资金,剩余部分由地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信息化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县洪溪镇 ;
2.2 建设规模: **县洪溪****交易中心规划用地面积8390 m2(12.58 亩),总建筑面积10120.68 m2(其中****交易中心建 筑面积7928.46平方米、粮食储备库并含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192.22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施工 ;
2.4 标段划分: **县大型集镇****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洪溪段)第二次(洪溪段) ;
2.5 计划工期: 60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8 其 他: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 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或信息录入证,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6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类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26日 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进入 电子招标 栏目,通过 凉山州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 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备份文件,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 凉****服务中心(**市马水河街 5 号)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美中路28号
邮 编: 616450
联 系 人: 沙先生
电 话: 180****30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江大道西段190号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812-****3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0月2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2-513436-04-01-50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