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规范配置市政、消防、环卫、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 2、养老设施按**住宅小区每百户(不足百户的,按照百户计)不小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依据《余政办发【2019】42号》文件,5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的居住项目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350****体育场馆设施(地上),配置的室内体育设施需符合《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JC/T191—2006)》,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政府指定的单位。 4、3岁以下婴幼儿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20】70号)等文件执行。 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政府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6、5G基站建设应根据《关于印发**省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云计算【2020】128号)和《**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23)》(余政办发【2020】7号)文件执行。 7、智安小区建设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智安小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发【2022】62号)文件执行。 8、地块建设应符合甬政办发〔2017〕82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地块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置应符合相关文件、政策等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