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10 月 25 日 |
标 题: | ****关于开发设置“四好农村路”管养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10 月 25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发设置“四好农村路”管养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 |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转发的通知》《****运输局 ****社会保障局关于组建“四好农村路”管养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设置“四好农村路”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性质
“四好农村路”乡村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政府开展农村公路日常管养的辅助性乡村公益性岗位,属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设施维护类中道路管护范畴。依据《**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数量
本着因需设岗的原则,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1个。
三、人员条件
(一)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相同条件下,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
(二)符合“四好农村路”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求:
1.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规定的安置对象条件。
2.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农村公路日常管养等工作需要。
3.责任心强,居住地点距离责任公路较近,经培训能够掌握农村公路管养等知识技能。
4.原县道聘用的养护员,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可优先聘用。
四、岗位待遇
“四好农村路”管养公****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上岗及管理
“四好农村路”管养公益性岗位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的方式组织上岗。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社区(**社)负责。
六、时间要求
有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四好农村路”管养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个人可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月28日
(二)报名地点:****办事处****中心
(三)联系电话:0536-****150
附件:**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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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