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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沙湖镇圩镇主街风貌提升工程立项的复函
****政府:
报来《关于**市沙湖镇圩镇主街风貌提升工程立项的函》(沙府函〔2024〕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第二批培育资金项目分配方案〉及〈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建设储备项目〉的复函》(恩府办函〔2024〕453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市沙湖镇圩镇主街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沙湖镇为典型镇高质量发展建设,同意开展**市沙湖镇圩镇主街风貌提升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0-440785-04-01-615674)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市沙湖镇圩镇主街侨新路及市场周边。工程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更新店面招牌约421平方米,门面翻新约806平方米,天花翻新约770平方米,翻新外墙及装饰约5380平方米;安装空调罩、灯饰及雨棚,喷漆防盗网等相关设施。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296.0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243.54万元,勘察设计费用9.74万元,监理费用8.11万元,预备费用21.93万元,其他费用12.7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等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四、项目招标方式
项目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及《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
五、其他
项目由你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开工前未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市沙湖镇圩镇主街风貌提升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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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