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10-29,更正为:2024-10-30。
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采购包1:1-4标的名称:食堂设施设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
序号3燃气蒸饭柜(熄保):规格:48盘mm;全不锈钢机体,高强度门锁。电子打火,熄火保护。整体发泡保温节能,一次性成型内胆。满足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气源的互换。燃烧室采用竖式设计,移动式燃烧器。
现更正为:规格:48盘;全不锈钢机体,高强度门锁。电子打火,熄火保护。整体发泡保温节能,一次性成型内胆。满足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气源的互换。燃烧室采用竖式设计,移动式燃烧器。
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采购包1:1-5标的名称:音乐、美术设施设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
序号39水彩颜料:马利,≥12ml,≥24色
现更正为:≥12ml,≥24色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采购包1:1-5标的名称:音乐、美术设施设备—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
序号4112色丙烯颜料:马利丙烯≥12色12ml
现更正为:丙烯≥12色12ml
具体事项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5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果城路13号二号楼6****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353。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地址:**市**区茂源南路4号
联系方式:159****6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街13号绿地智慧城4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17-****3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81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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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