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南大膳镇中心小学提质改造项目[答疑变更]
****中心小学提质改造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中心小学提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监督部门审查备案,本项目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作如下修改澄清。
1、本次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为方便评审专家在评标时对低于报价评审警戒线的投标报价作进一步评审、比较,现对本项目中重点评审单价进行载明。
2、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前按进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审定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质量缺陷期满后支付给承包人(无息)”现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施工进度(含当月的设计变更及签证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相应计量计价资料及审核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通过相关审计部门审核双方确认后付至竣工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无息)。”
3、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应以本公告澄清后重新上传的资料为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监督部门:**市****服务中心 0737-****51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市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36****478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花园街道东二环一段1139号507
联系人:周京(项目负责人)、谭亚芬、阳小兰
电话:183****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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