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处理厂一站一网一体化更新改造)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处理厂一站一网一体化更新改造)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处理厂一站一网一体化更新改造)监理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处理厂一站一网一体化更新改造)已由**市****委员会以洪发改投资复[2024]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市**区境内 2.2 工程规模及内容:**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处理厂一站一网一体化更新改造),一标段项目主要位于**区建成区达标区(320813-07-05达标区),达标区的范围为:西至渤海路、南至**湖大道、****路、北至洞庭湖路的围合区域涉及所有排水户(其中包括“小散乱”)。达标区内共有居住小区(9个)、****事业单位(10个),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老路开挖及恢复、雨污水管道改造清污分流、管道修复、管道清淤等施工。二标段项目主要位于**区建成区达标区(320813-09-05达标区),达标区的范围为:渤海路、**湖大道、浔河、348省道的围合区域。涉及所有排水户(其中包括“小散乱”)。达标区内共有居住小区(11个)、****事业单位(18个),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老路开挖及恢复、雨污水管道改造清污分流、管道修复、管道清淤等施工。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 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24 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70万 工程造价暂定70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少于 2 名,其中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少于 1 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不少于 1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人员的要求:监理员不少于 2 名;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10 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11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 或“信用**”www.****.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2 其它要求:监理组所有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4 年 4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10月25日至 2024 年11月1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投标申请人须办理**市公共**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交易中心(**路 16 号)二楼。《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0775;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7879。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陈超 137****0470 联系;使用广联 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2178 联系。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 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8 日 9: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政府大楼 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找到“工程大厅进入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址:**区东十道10号 地址:******27号楼50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7-****8993 电话:173****05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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