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县高松河整****水利局《关于**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宿水办〔2024〕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高松河整治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县高松河整治工程位于**市**县境内,工程等别为Ⅲ等,河道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疏浚,岸坡防护,堤防加固,拆(新)建沿线配套建筑物,恢复防汛道路,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程概算投资743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含桩基检测)。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约27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机械电气乙级及以上和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资质时,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含牵头人在内)。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未****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从业资格的检测人员,且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
①按照相关规范结合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各项质量检测内容的相应检测能力(按承诺函给定格式提供承诺)。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中的“(3)财务要求、(4)信用要求、(7)其他要求” 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7916,客服QQ:****019308;如遇登陆**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631,客服QQ:****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025-****2190,客服QQ:****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拟参加投标单位可自行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27万元(含桩基检测),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商务:3分;3.单位业绩:12分;4.项目负责人:8分;5.**配置:27分;6.服务实施方案:30分;7.其他评分因素:/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 | 3分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单位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的,每有1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 | 12分 |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的,每有1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 8分 | |
2.2.4 (2) | **配置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 | ①检测专业人员中,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专业配置齐全的得10分,每少1个专业扣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为准)。 ②项目组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名得2分,中级技术职称的每名得1分,最高得8分。以职称证为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计。 | 18分 |
仪器设备 |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9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9分 | ||
2.2.4 (3) | 服务实施方案标准 | 检测工作大纲 | 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分 |
检测项目、内容及重难点 | 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难点突出,针对性强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分 | ||
检测参数及手段 | 检测参数齐全,有完善检测手段的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分 | ||
检测规范要求 | 检测内容、检测项目与检测数量满足《**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要求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分 | ||
合同管理、资料归档 | 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的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分 | ||
2.2.4 (4)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 | ||
2.2.4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9%~100%(含99%、100%)范围内,得满分20分;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和99%以下的,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或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8%),扣1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 20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7.6 投标人可以对所有关联标段(**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建设监理,**县高松河整治工程质量检测)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一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按照最高投标限价从高到低的标段顺序优先推荐)。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款。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利局、****水利局基建处,联系方式:0527-****6341、0527-****9026。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心4号楼
联系人:陈双林
电话:0527-****16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黄瑶 司帅 颜泽群
电话:0527-****9095
传真:0527-****9017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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