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冷链物****基地项目设计变更公示
福供智慧(**永****公司建设的**供销冷链物****基地****工业园区。因建设单位分期施工招标以及后期验收需求在不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和地块出让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对该项目方案做局部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1#分拨中心:
由于建施单位一期建设仅包含 1#分拨中心,因造价成本的因素,取消1#分拨中心原有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园区西南角设置地上成品消防水池及泵房。1#分拨中心地下室面积由726.53㎡变更为0㎡,总建筑面积由4362.65㎡变更为 3636.12㎡,计容建筑面积不变,不计容建筑面积由726.53㎡变更为0㎡,其他指标不变。
二、2#综合楼
2#综合楼位置向东移,平面布局及面积指标均不变。
三、总平
1、园区西南角增设地上成品消防水池及泵房,北面园区主出入口增设一个成品岗亭,1#分拨中心北侧增设一个埋地式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2、因 1#分拨中心单体调整,总平面指标发生相应变化,总建筑面积由25382.22㎡变更为 24655.69 ㎡,地下建筑面积由726.53㎡变更为0㎡,不计容建筑面积由 726.53㎡变更为0㎡;构筑物占地面积由0㎡变更为357.00㎡;堆场占地面积由2524.32㎡变更为2167.32㎡;绿地面积由2823.44㎡变更为2676.08㎡;绿地率由10.74%变更为10.18%:机动车停车位由69辆变更为56辆,其中大型车停车位由20辆变更为30辆,小型车停车位由49辆变更为26辆: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14.06%变更为14.48%;其他指标均不变。
除以上调整外,本工程其他部分不做调整。经专家评审,调整的经济技术指标不突破原规划条件。具体调整详见附图。
为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该项目配电房位置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办公地点:**区**路70号。联系电话:自然**局规划股0597-****918
附件:变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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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