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下达的采购计划,****开发区高新区提档升级项目-天仙南路、维达大道改造工程项目信号灯、标志牌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高新区提档升级项目-天仙南路、维达大道改造工程项目信号灯、标志牌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信号灯、标志牌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四、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用总价限价和单价限价的方式,总价控制价为:312.792511万元。
五、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拟提供材料的建设工程进度按采购人要求分批购入,定时定量送至指定地点。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合同,在供货期内将货物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材料堆放应有利工作,因地制宜,不得造成污染。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国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及口碑,应依法纳税,须提供近期的完税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期的财务会计报表(个体户只需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企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n)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6、供应商在参加本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质量事故被限制投标或被有关部门进行处罚或通报批评(提供声明函)。
九、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官网(www.****.com)办公OA-信息化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照该网站公示公告板块下的通知公告内容完成入库或延期手续,入库或延期成功后即可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供应商应随时自检,供应商如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还参与了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无论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一旦被查实,采购人均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如果已经中标或与采购人签署了采购合同,采购人均可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申请供应商。采购人对于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一切违规行为免责。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①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市天仙南路鑫火国际2栋5楼商铺)获取招标文件。
②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并带齐以下所有资料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二楼会议室(**市**区澴川路316号)
每个投标人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示公告将在****官网(www.****.com)进行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李文燕
电话:153****9376
采购人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可
电话:176****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