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600MB****3991/202404-00085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企业 / 批复 |
名称: | 关于《****年产4.5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文号: | 涡环表〔2024〕8号 |
发文日期: | 2024-04-07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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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年产4.5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内容和结论。
项目位于**省**市**县经开区星园街道乐行路与**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占地面积62.11亩,总建筑面积30775.94平方米,项目计容建筑总面积50932.42平方米,生产性建筑面积23625.68平方米,包括厂房、车间、办公室、仓储等,购置自动划片机、自动焊接机、自动排版机、自动叠焊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4.5GW光伏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0万元。****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文件(项目代码:****)等文件,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对策、总量控制指标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废水要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营运期厂区污水排放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等文件要求,采取道路勤洒水、砂石水泥原材料遮盖、进出车辆冲洗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项目营运期1#线、2#线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废气通过设备内部设集气管道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1、DA002)有组织排放;1#线、2#线层压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设备内部设集气设施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3、DA004)有组织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5)沿楼顶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焊接、层压、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三)项目施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选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营运期固体废物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EVA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硅胶桶、废****物资部门回收;废包装内膜、废助焊剂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标准。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通过技术路线和工艺参数的持续改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以确定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环境风险管理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加强环境管理,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排污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台账,适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本审批意见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审批意见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要接受**县生态****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
2024年 4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