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砖厂****精神病院雨水精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遵****改革局 ****改革局文件绥发改投资(2024)7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等,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改造B×H=3x1.6m雨水箱涵1365m,**及改造DN1000-DN400排水主管6978m,DN300排水支管及雨水口连接管1222m,Ф1800-Φ1000检查井156座,雨篦子306座;八字型排出口3座;管道材料均采用纳米改性**度聚乙烯合金管,主管为SN12.5级,支管为SN10级。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如施工图纸、勘测报告等)及相关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负责为设计漏项、增项、补充单价而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对管网进行闭路电视法检测和潜望镜法检测和地下管线探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工程勘察设计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3时30分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址: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传加密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3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 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市绥****小学西北侧约110米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683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新蒲新区新蒲镇蔷薇国际X8栋17-2号 联 系 人:陈明秀 电 话:133****1602 电子邮件:****@qq.com |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水务局 (地址: **市绥****小学西北侧约110米 、联系电话: 0851-****5527 )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