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176642C/202109-00068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批复 |
名称: | ****发改委关于****天兴码头工程核准的批复 |
文号: | 涡发改投资〔2021〕325号 |
发文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日期: | 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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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天兴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天兴资字﹝2021﹞28号)文件已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县水运基础设施,增强区域交通综合运输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天兴码头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为****。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县阳港产业园纬二**侧(西
阳镇济祁高速大桥上游右岸约1200米处)。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7个500吨级泊位,使用岸线长度520米,年设计吞吐量约330万吨。装卸设备采用固定吊机及液压抓机。水工建筑物包括码头平台、皮带机引桥等。配套工程包括供电、给排水、消防、通信、自动控制、计算机管理系统等。
五、项目总投资为14620.5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六、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要公开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运输厅关于****天兴码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皖交港航函〔2021〕53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皖交通厅许〔2021〕****748号)、《关于**港**港区西阳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选址意见的函》(亳港航规建函〔2020〕75号)、《****水利局关于****天兴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亳水管〔2021〕62号)、《关于****天兴码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涡水证〔2021〕74号)、《关于****天兴码头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涡自然**规〔2021〕27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环评、能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