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青建招2024第[ 33 ]号
1、 招标条件****学校**工程总承包(EPC)(二次)已由 ****改革局以青发改审〔2024〕25号、青发改审〔2024〕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7-331121-04-01-400291,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 **** ,行政监督部门为 ******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学校**工程位于**县温溪镇,安**路以西,温中西路以北。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03157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4650.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45029.37 平方米(其中地上126707.81平方米,地下18321.56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实训楼、行政综合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产创研修楼、辅助用房、室外运动场,以及相关给排水、综合管线、围墙、景观小品、绿化、变配电和弱电智能化系统等室外附属工程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工程概算总投资 99740.6500万元 。
招标控制价 74001.2898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 637.4411万元、设备购置费为 682.781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71415.9370万元【其中暂估价(包括税金) 815.1338 万元、暂列金(包括税金)2145.0148万元(其中含税标化工地增加费: 259.5964万元、含税优质工程增加费: 500.0000万元),暂估价(包括税金)及暂列金(包括税金)不下浮)。】、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为 1265.1299万元。
2.2 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包括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空调暖通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气体灭火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电力(变配电)、****水厂总表后所有的管道及阀门)等)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不包括教室内的课桌椅黑板、教学器材及设备、食堂厨房设备、用餐桌椅、体育运动设施及器械、办公用品、阶梯教室的讲台及桌椅、室分(无线覆盖)、三网合一、有线电视、二路外部10KV电源接入、燃气工程。本项目所涉及方案深化、设计图审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自行承担。
2.2.2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主要材料设备均需取得招标人审核确认后进行采购,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采购设备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或联合体)自行承担。
2.2.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部分其他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空调暖通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气体灭火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电力(变配电)、****水厂总表后所有的管道及阀门)等】及临时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2.2.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权证办理、保修,包括:负责组织五方主体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综合验收,环保、排污、规划、绿化、消防、气象、交通、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包括按新政策规定需做的验收工作);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项目移交及保修服务;配合项目审计,负责产权证的办理等(行政事业类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其余所需的各类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单独计取)。
2.2.5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负责本项目自中标后的所有报批报建手续,及与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外部审查、论证等,提供深化设计,配合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控制,投资控制;做好建设项目的实施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协调、项目总结,工程保险等。
2.3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2.3.1工期要求: 900 日历天
工期是指含设计、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验收备案在内的所有时间的总和。
2.3.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3.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争创“钱江杯”。
2.4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政府采购项目)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 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项目负责人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资质单位。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0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0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网上下载网址:**市公共**交易网(**)(http://lssggzy.****.cn/qtweb/)
4.3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0月 25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中心开标室(二)。
6.2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投标方式7.1公开招标。
7.2√采用评定分离,口不采用评定分离。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县**街道**东路99号 地址:**县瓯南街道水南村**寺路21号5楼
联系人: 蒋 水 联系人: 叶建锋
联系电话: 159****7044 联系电话: 0578-****500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29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