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临停车场视频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视频监控设备,一批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以下要求的专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证书(贰级),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从 2021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5万元或单个合同摄像机安装不少于80套的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仅限于合同复印件或相关用户证明(证明文件中应体现合同时间、金额及用户签章等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主要设备(室外枪式摄像机、室外球机、室内半球、视频存储、服务器、 接入交换机、 汇聚交换机)原厂制造商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整(**时间),地点为**市**中路220号5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启航路900号 | 地址:**市**中路220号5楼 |
邮编:201207 | 邮编:200002 |
联系人:耿玄涛 | 联系人:邱子晏 |
电话:/ | 电话:021-****302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piaie.com/ ****@spiaie.com |
附:招标文件领购流程
(1)领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明确告知需领购的招标文件(需告知准确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邮件发送至****@spiaie.com;
(2)招标机****银行账号及《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样张);
(3)领购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发票开票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毕的《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WORD文件及加盖领购人公章的PDF扫描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机构;
(4)招标机构确认无误后,按《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及发票。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