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正在创建“****开发区”,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20年修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内容
1、规划范围及规模
****开发区申报范围用地面积为472.72公顷,包含4个区块,具体如下:
区块一规划面积为164.48公顷。四至范围为:**虹鼎矿业,南至西成高速铁路,西至**皓****公司,北至湑水河堤。
区块二规划面积为28.15公顷。四至范围为:****社区东侧,南****公司,西至移民扶贫产业园一期西侧,北至锐杰电子以北100米。
区块三规划面积为247.75公顷。四至范围为:****处理厂,南至京昆高速,西至汉**岸桥头,北至汉江河堤南侧。
区块四规划面积为32.34公顷。四至范围为:**园一路(规划路),南至古镇东路(规划路),西至大****公司,北至北环路(规划路)。
2、规划主导产业及规划期限
****开发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规划期限为2024年~2035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联 系 人:黄先生 邮 箱:****@qq.com
联系电话:134****75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市****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牟工 邮 箱:****@qq.com
联系电话:158****7293 联系地址:**市****广场****中心写字楼15层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形式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及时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公众也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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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