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大亚湾机器人产业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23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 (二)评标地点:**市**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评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1、******公司、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2、**和协****公司3、**天泰建设****公司、中国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4、****、惠****开发区****中心、****公司(联合体)。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资格评审与响应性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然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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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开发区****中心,****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21.00% | ||||||||||||||||||||||||||
质量承诺 | 检测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目的及设计检验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完工验收,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检测服务期限顺延到所有内容完成并达到成果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吴燕翔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检验检测员证(证书编号:粤质检06141);交通公路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90****108782Q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投标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惠****开发区****中心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3、****公司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包含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工程监测的检测内容(须同时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5、投标人已接入**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6、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3家,联合体以****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第一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情况 | 1、**大亚湾智能控制产业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2、****小学项目 3、****花园3栋(幼儿园)、5~6栋及地下室 4、大亚湾建筑垃圾**化综合利用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检测 5、****花园项目二期绿建验收工程 6、**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7、大亚湾综合文化创意园项目检测 8、大亚湾塘横片区起步区配套基础工程(一标段)边坡监测服务合同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和协****公司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20.50% | ||||||||||||||||||||||||||
质量承诺 | 检测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目的及设计检验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完工验收,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检测服务期限顺延到所有内容完成并达到成果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尹杨特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编号:****375);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60****003221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投标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3、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包含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工程监测的检测内容(须同时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5、投标人已接入**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或**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6、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 (第二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情况 | 1、****小学项目检测服务(B包:****小学1号教学楼、2号体育馆、综合楼、3号图书馆、4号宿舍楼、5号门卫室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学校 3、****储备库建设项目-检验检测项目 4、**中央商务区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5、京东****中心11、13号厂房,23~34号科研楼,地下室03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检测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天泰建设****公司,中国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23.20% | ||||||||||||||||||||||||||
质量承诺 | 检测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目的及设计检验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完工验收,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或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检测服务期限顺延到所有内容完成并达到成果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卢光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编号:****296);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090****134096号)。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投标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天泰建设****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3、中国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包含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工程监测的检测内容(须同时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5、投标人已接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6、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家,联合体以检测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第三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情况 | 1、大亚湾**碧道及景观建设工程(坝光至渔人码头段)第一标段检测 2、****学校项目地基与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服务委托 3、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建材抽检服务 4、**大亚湾区监管场所边坡支护及截洪渠工程采购质量监测服务 5、****大学附属学校周边道路工程检测服务委托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大亚湾澳头中兴北路368****花园4 栋37-38号商铺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潘 工 | 联系电话 | 0752-****9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大亚湾**国际A栋1206号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严工 | 联系电话 | 139****1284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5 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