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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国能****二期55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国能****二期55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国能****二期55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省**市**县大柘镇。项目建设性质为**类项目,项目按照580Wp光伏组件布置,直流侧安装容量为71MWp,交流侧容量55MW,光伏阵列占地 126.1653hm2;共计布设26台箱变;集电线路总长14.724km,采用直埋敷设+架空线路的形式,其中直埋敷设约1.04km,架空铁塔74座,架空线路长13.684km;**运维道路全长4.122km,改建道路全长5.009km。
工程总占地133.6818hm2,均为临时占地。工程计划总工期12个月,计划2024年11月开工,预计2025年10月完工。工程总投资25328.1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810.74万元,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自筹。建设单位为****。
****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及其他专项设施改(迁)建。工程挖方总量3.59万m3(自然方,下同),其中开挖土方2.98万m3,剥离表土0.61万m3。工程填方总量4.36万m3,土方2.98万m3,石方0.77万m3,绿化覆土0.61万m3。本项目借方0.77万m3,均为砂砾碎石,采用商购的形式。工程无余方。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工程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为471.6t,新增水土流失量355.5t。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其中光伏阵列区、集电线路区、运维道路区为主要水土流失来源;在工程施工中,应对上述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治,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33.6818hm2,均为临时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即2026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五、基本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取土(料)场。本项目借方总量0.77万m3,为本项目改建及**施工道路泥结碎石路面填筑所需砂砾碎石,项目****公司购买解决。
六、基本同意表土**利用方案:本项目占地包括林地和园地,方案现场进行了表土调查,设计开工**行表土剥离措施。主要为运维道路区和集电线路区,共计剥离林地面积1.608hm2,园地面积2.2702hm2。园地剥表平均厚度20cm,林地平均剥离厚度10cm,可剥离表土量0.61万m3。方案设计运维道路区利用运维道路回车场作为项目表土堆放场,表土堆放过程中采取底部铺垫土工布、堆场表面布置临时苫盖等措施,后期全部用于自身运维道路边坡后期绿化覆土。集电线路区剥离表土沿集电线路开挖管槽一侧堆放,底部布置土工布,表面布置苫盖,后期全部用于集电线路自身绿化覆土。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
本工程不设置弃土场。工程开挖产生的表土和一般土石方都充分自身利用,工程通过自身平衡后,无多余土石方产生。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6个防治分区:
Ⅰ区—光伏阵列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26.1653hm2。Ⅰ区(光伏阵列防治区)下分二级分区,分别为Ⅰ-Ⅰ区施工扰动区和Ⅰ-Ⅱ未扰动区。Ⅰ-Ⅰ区施工扰动区,责任面积16.7484hm2,包括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箱变等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复垦撒播草籽、临时苫盖、拦渣格栅等。Ⅰ-Ⅱ未扰动区,责任面积109.4169hm2,包括现状茶园地,工程不扰动等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
Ⅱ区—集电线路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4244hm2,包括线缆敷设、架空线路等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截水沟、场地平整、塔基绿化、撒播草籽、土工布、临时苫盖等。
Ⅲ区—运维道路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5.0221hm2,包括**及改建运维道路等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表土回覆、道路边沟、边坡绿化、临时苫盖、临时沉沙、拦渣格栅等。
Ⅳ区—牵张场地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3200hm2,包括牵引机和张力机布置场地等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撒播草籽、土工布等。
V区—人抬道路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75hm2,包括通往塔基的人抬道路等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撒播草籽等。
Ⅵ区—施工临时设施区:防治责任面积(0.27hm2)占用运维道路区不重复计列,包括表土堆场等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土工布、临时苫盖等。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865.06万元,其中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554.44万元。项目水土保持总投**,工程措施369.82万元,植物措施81.27万元,临时措施224.32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6.06万元,独立费用53.60万元(建设管理费12.84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1.88万元),基本预备费13.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6.94544万元。
十、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要据此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应包括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包括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该项目要据此做好主体工程施工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衔接工作,加快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或者项目弃渣点发生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三)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应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依法依规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至国库。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监理,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加强重点区域监测。监测实施方案、季报等成果按规****水利局****水利局各一份,监测总结报告应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六)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有关资料,并按规定向我局报备有关验收材料。
(七)**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重点检查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水土保持招投标内容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建设过程中,重点检查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理、监测及方案变更工作开展情况;完工后,督促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检查可充分运用遥感监管、会议检查、现场核查“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现项目建设过程监督检查全覆盖,每年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水利局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