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道服务区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运输厅以关于印发《****服务区提质改造规划》的通知(交养管〔2022〕4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集团有限公司以《****服务区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湘高速建函〔2024〕512 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市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通道服务区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市**县万**镇,包茂高速沿线,分为南、北两区。A区原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673m2,其中一层1287m2,改造后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001m2,其中一层1615m2,二层386m2,改造内容为对A 区原综合楼建筑外墙、室内公共区域装修、母婴室、开水间、司机之家提质改造,**钢结构休闲区,**走廊玻璃围护;B区**综合楼1222m2 、连廊改造212m2。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工程内容 |
公路工程 | 房建工程施工 | TZGZ1 | 通道服务区 | 本项****服务区 A 区综合楼装饰装修,包括建筑外立面翻新为真石漆、增设亮化效果,内部商业流线优化,**钢结构休闲区,公共区域、母婴室、司机之家装饰装修等;B 区**综合楼 1222 ㎡及连廊改造,包括:超市、档口、母婴室、开水间、休闲区装饰装修;A、B ****广场停车位、消防通道优化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本项目工期 1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知附录1要求的资质、 投标人须知附录 3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工作内容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3)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响应。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信用****运输厅发布的**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评价结果发布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为准)。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网址:http://113.****.32:8088/#/)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交易中心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casign.****.com:7080/ca-hunanplatform/operation/main)。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前一日(**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tpbidder/gcjsLogin),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本次招标所有的招标文件下载、澄清、补遗、异议等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 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获取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原件等资料送达: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交易中心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信贷证明(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工作日下午 17:00 时前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省**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16栋2单元104室郭先生收(联系电话0731-****5781/****2202)。
若投标人自愿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如有)、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信贷证明(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省**市**区万家丽南路二段 29 ****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见一楼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在原件等资料递交完成后,请在三楼休息区、一楼办事大厅休息,禁止进入不见面开标室或在门口、过道聚集。
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也可以按时远程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开标,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工作,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投标人在现场解密,则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笔记本电脑并自备可靠的网络连接。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TZGZ1标段9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支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等。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工程类别:房建工程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保证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区支行
账 号:180********011********01062
(2)采用非现金形式的纸质保函(保单)时,保函(保单)出具机构要求如下:
采用银行纸质保函时,应由投标****银行出具保函;
采用担保纸质保函时,****公司开立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
采用保险纸质保单时,****公司开具无免责条款的保证保险。
投标人应将保函(保单)原件与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按照本章第5.2条规定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保函(保单)仅加盖保函(保单)出具机构业务公章的,须同时提交保函(保单)出具机构出具的同等法律效力证明的原件。保函(保单)出具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相关业务。投标人对保函(保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查询授权书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要求出具,如出现保函(保险)无法查询或查询内容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3)采用非现金形式的电子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中心保证金创新服务支撑管理系统”,****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担保电子保函,并将电子保函(保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若因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而导致投标人已开具的保函时效不足,投标人应另行提交满足时效的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保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本项目招标仅一个标段,不进行分类资审随机分配,招标文件中相关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内容不适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cn/)、****运输厅网(http://jtt.****.cn/)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附 第三章 评标办法全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经济开发区 107 国道 180 号
邮政编码:410003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53****00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公寓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郭聪
联 系 人:郭先生、吴先生
电 话:0731-****5781/****2202
监督部门:****运输厅
地 址:**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0095
邮政编码:410004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①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资质要求应当与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并且资质规定的工程承接范围与招标项目一致。
财 务 要 求 |
1、2023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若超过 75%的,需提供投标****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标段的不少于标的额10%的银行信贷证明,且时限应满足整个施工期需要)。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资产负债率都须满足,否则应由牵头****银行出具针对本标段的不少于标的额10%的银行信贷证明,且时限应满足整个施工期需要。 |
①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年度亏损。招标人不得针对投标人资产负债率等特定财务指标提出与招标项目履约能力不相适应的要求。
类别 | 工程内容① | 业绩要求② |
房建工程施工 | 房建工程施工 | 近5年(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5年,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或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专业分包业绩不属独立承担,不予认定;若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协议书分工中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施工内容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定。)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业绩金额以合同价或合同结算价为准。 4.业绩计算以项目交(竣)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
①招标人在填写时也可以进一步明确养护内容并以此细化类别。
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工程规模、技术难度等设定类似业绩作为业绩要求,但不得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业绩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款和 1.4.4 款的情形,且****运输厅在**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施工类】中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发布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为准)。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①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②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4)近5 (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 5 年)年内曾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施工项目或公共建筑改造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③),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19〕17号)的要求。 |
项目总工 | 1 | (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所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均作本条所释)。]或结构专业[结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结构专业”均作本条所释)。]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运输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 5 年)年内曾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5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施工项目或公共建筑改造施工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
①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②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个人经历(业绩)应要求具备有至少1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相关经历。
③中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撤离该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 / | / |
①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的结构性养护工程。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①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 / | / | / |
①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的结构性养护工程。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2: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评审 a.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招标标段一致; b.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d.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IP 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e.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f.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参与投标的工程类别;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签名)或签名章(印章、签章)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 3.7.3(4)目的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形式提交的,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的规定。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开标形式评审 a.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号与招标标段号一致; c.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d.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不一致(若一致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f.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g.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不在某一特定区域(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h.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不相同(若相同时能合理说明)。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参与投标的工程类别、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签名)或签名章(印章、签章)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 3.7.3(4)目的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评标价:99分 其他因素:1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2目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C1+评标价平均值×C2)[ 对于如路面、交安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大的工程,C1取0.6,C2取0.4;对于如路基、隧道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小的工程,C1取0.5,C2取0.5;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下浮系数) 其中:C1=0.6;C2=0.4。 下浮系数为 、 、 、 、 (从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编列内容 |
2.2.4 | 评标价 | 99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2,E2=1 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将从 1%、1.5% 、2%、2.5%、3%,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
其他因素 | 信用评价:1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0.5 0.3 0.2 A 0.3 0.18 0.12 B 0 C 0 注:(1)信用****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为准,企业信用加分****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运输厅发布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的,****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养护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运输部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B级的企业,仍然按照A级、B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省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省发布(最近第三年度无**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时不再往前引用上一年发布的**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为A级、B级的企业,仍然按照A级、B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2)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新发布的文件结果为准;若发布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和投标人填报的最近第一年的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文件为准。 (3)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每一年度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3款后增加: 第二信**标前按照招标公告附件4的方法随机摇号的方式为各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在数量控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分配标段,同时随机抽取评标办法前附表2.2.2中的下浮系数。 *3.4.3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6.1项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补充第3.8.3项: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
本章脚注中“****运输部信用等级的评分均仅以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修改为:“信用****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为准。” |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②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的结构性养护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③对于如路面、交安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大的工程,C1取0.6,C2取0.4;对于如路基、隧道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小的工程,C1取0.5,C2取0.5;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④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完全一致;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j.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通道服务区提质改造项目TZGZ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