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局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规定,采用询价方式确定****2024年食品承检机构抽检质量验收项目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本项目”),现欢迎国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食品相关类型认证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4年食品承检机构抽检质量验收项目服务
二、履约时间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2月31日前
三、项目内容
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实验室认可准则、标书、委托合同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对2024年承检任务的5家机构完成一次验收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基本要求的核查: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组织机构、资质能力进行核查。
2、抽样情况的核查:(1)抽检方案科学性和切合性的核查。(2)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的核查。(3)抽样情况的核查。
3、样品管理的核查:(1)样品管理设备设施的核查。(2)样品管理情况的核查。
4、检验情况的核查:(1)承检机构应按照任务委托部门抽检工作方案进行检验,抽检方案如需更改需取得委托方同意。(2)检验应当严格依据现行有效的标准检验。(3)承检方应对检验过程进行质量控制。(4)承检方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或存疑时进行复验的过程控制,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和检验结果的有效。(5)核查检验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标准菌(毒)种、试剂、设施条件是否满足要求。(6)检验报告的核查,承检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出具详细检验报告(原则要求从接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时限要求的,根据甲方要求加快检验进度。
5、抽检可靠性的核查:(1)不合格样品复检情况核查。(2)抽样检验信息修改、作废情况的核查。(3)承检方是否存在检验数据完成提交后,机构需上级部门退回电子报告修改检验结论的情况。(4)承检方应按照与****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检机构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抽检任务。
6、验收核查验收:核查于承检任务完成后,对承检机构所承检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主要针对承检机构完成的抽检任务是****实验室认可准则要求,实地查看承检机构基础设施、硬件和人力配备,以及实验室日常管理等,并根据承检机构提交的完成检验结果明细表两次随机抽取50份样本,按照“样品-抽样单-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四个检验证据进行核对。
7、现场核查人员要求:****小组不少于2名核查人员。
8、提交的成果核查工作结束后,应向**局提交对每家承检机构验收报告,包含不符合项及观察项等资料。
五、项目报价
1、本项目限价4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请针对项目内容报价,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报价最低的为第一顺序中标人,以此类推。
六、资料报送
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4日前将报价材料盖公章后(密封并加盖公章)送或邮寄至****(**省**市世纪大道130号11楼食品经营科),联系人:高炜亮,联系电话:0595-****9936。
2、报价材料需包含以下材料: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相关的认证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需提供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承担过类似项目清单及合同复印件(如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附件: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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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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