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小江流域(石溪河、密溪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砂石商混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东华东路682-684号二楼 |
2 | 项目名称 | **县小江流域(石溪河、密溪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砂石商混材料采购 |
3 | 项目地点 | **市**县小江流域 |
4 | 项目概况 | 招标范围:**县小江流域(石溪河、密溪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砂石商混材料采购。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一年内在**市范围内投诉次数超过三次(含)且均被驳回的,将被认定为恶意投诉,招标人将上报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列入**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 5.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主管部门等单位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
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7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4日14时30分(**时间) |
8 | 投标保证金 | ¥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
9 | 报名时间及获取文件方式 | 自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向我单位联系人现场或以邮件方式报名(原件备查),通过初审后发放招标文件。 |
10 | 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书递交至:**市**区琴江路华润大厦C座1503A 收件人:钟工 电话:192****8547;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11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伟坚/钟工 咨询电话:189****9901/192****8547 邮箱E-mail:****@scies.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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