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街道南塘东路(胜利大道-新二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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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陈江街道南塘东路(胜利大道-新二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8 09:30:00,更正为:2024-11-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08 09:30:00,更正为:2024-11-13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41页的3.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服务响应时间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进行评分: 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含)响应,得3分; 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不含)-1小时内(含)响应,得2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不含)-2小时内(含)响应,得1分; 4.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超过2小时响应,不得分。 注: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格式自拟)。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部分 | 服务响应时间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进行评分: 1.常驻工地现场的服务响应时间:(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含)响应,得1.5分;(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不含)-1小时内(含)响应,得1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不含)-2小时内(含)响应,得0.5分;(4)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超过2小时响应,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2.非驻场的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包括电话、邮件、微信等线上通讯方式):(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含)响应,得1.5分;(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不含)-1小时内(含)响应,得1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不含)-2小时内(含)响应,得0.5分;(4)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超过2小时响应,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格式自拟)。 |
招标文件格式版本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5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
地 址:**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752 ****913
名 称:****
地 址:****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联系方式:0752-****455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5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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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