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星瀚路(潭州大道-**路)道路工程 | ||
项目编号 | 430********024001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湘江新区 |
项目行业分类 |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资金来源 |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其他投资工程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409-430101-04-01-873079 |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星瀚路(潭州大道-**路)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
招标项目类型 | 住建工程 | 项目业主名称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勘察服务:包含道路、建筑物、边坡、基坑等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勘察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详细勘察在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的施工图)、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调整、变更等。包括相应阶段的设计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全过程出图及报建评审配合等,施工措施方案编制、土方调配方案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编制。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操作 |
1 | Z430********024****1001 | 星瀚路(潭州大道-**路)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 1,079,952 元 | 详情 | |
窗体顶端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4********804672D-****1024-000002-3 标段(包)内容: 项目位于大王山片区,西起潭州大道,北至**路,长度约1075米,路幅宽度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项目**工程费约4450.5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批复金额为准。本项目勘察费约21.33万元,设计费约86.6652万元。 窗体底端 |
公告标题 | 星瀚路(潭州大道-**路)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公告源URL |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0-25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10-25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25 |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瀚路(潭州大道-**路)(项目名称)已****指挥部(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2024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增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星瀚路(潭州大道-**路)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位于大王山片区,西起潭州大道,北至**路。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大王山片区,西起潭州大道,北至**路,长度约1075米,路幅宽度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项目**工程费约4450.5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批复金额为准。本项目勘察费约21.33万元,设计费约86.6652万元。 2.4服务期限:75日历天。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包含道路、建筑物、边坡、基坑等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勘察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详细勘察在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的施工图)、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调整、变更等。包括相应阶段的设计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全过程出图及报建评审配合等,施工措施方案编制、土方调配方案编制、交通疏解方案编制。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其他)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两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4-10-25 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1)、(2)业绩要求中的任意之一,业绩要求如下:(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不少于133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和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6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设计服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不少于133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不少于133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1)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2)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3)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4)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委员会进行认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招投标阶段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10-25 起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管理委员****交通运输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n/TPBidder/memberLogin)或**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899 按2 转1 或者****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坪塘街道狮峰山村潭州大道二段168号 地 址:****开发区**西大道588号城科技园5栋502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项目负责人:张龙萍(项目负责人)、万莹 电 话:0731-****8768 电 话:0731-****484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26.com |